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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08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08-07-08 22:15:17


  北方工业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

  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方工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高政法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我校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文件规定,在北方工业大学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招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即工作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计划名额

  我校2008年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为50人。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然后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6月20日之前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由学位中心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但不能在两地同时报名。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如在录取后发现,也将予以除名),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律实际工作或相关工作的工龄证明(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函寄至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也可面送北方工业大学第五教学楼601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网页(http://www.ncut.edu.cn)进入“招生就业”一栏,下载《法律硕士招生简章》附1《资格审查表》,也可来我校索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法律硕士”。

  五、考试方法、时间

  (一)初试(全国联考)

  1、考试科目

  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2门。

  2、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26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北方工业大学单独组织。

  针对有关专业知识进行面试,考察综合运用知识的熟练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口试和实践操作,考核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术。

  复试暂定于2008年12月下旬到2009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方工业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参加复试。

  六、专业学位代码

  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七、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09年1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09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八、培养与管理

  1、教学计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文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学生的特点,根据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 采用学分制,学员入学后,将开设包括英语、政治理论、法律专业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三十四门课程,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75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

  2、管理方式:我校法律硕士的管理由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并按照学校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法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3、培养方式:考虑到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的特殊性,为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工作,采用“周末集中授课与导师分散指导”的培养方式。

  4、学习年限:法律硕士学制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五年),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总学分不少于75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32学分。论文指导采用双导师制,即每名学生由校内导师以及校外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共同担任导师进行指导。

  5、住宿:请学员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方工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习费用

  学费为每年10000元(不包括书费)。

  十一、招生咨询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心

  电话:010 — 88801992(刘老师)、88803302、80662587(张老师、杨老师),88803799(李老师)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邮编:100144

  校园网址:www.ncut.edu.cn

  Email: ncut_flss@163.com

  欢迎考生报考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硕士!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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