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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08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08-07-09 18:45:36


  法律硕士(J.M)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四)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学分75学分,每年学费15000元,按3年收取学费。书费实收。

  (五)培养特色

  1、双导师制: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广东省司法实务界知名法官、检察官、律硕或政府官员共同担任专业导师,为学生授课并指导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及就业等。

  2、注重实践环节:深圳大学斥巨资建立的法律实验室及模拟法庭是实践教学的硬件保障,同时学院和各司法实务单位现有的良好关系为法律硕士提供大量实习、实践的机会。

  3、便利的学习研究条件:深圳大学坐落南山半岛,面临后海,遥对香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学科研设施优良。校园总面积144万平方米,图书馆51589平方米,体育设施用房62542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楼4128平方米。为您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舒适的环境。

  4、宽阔的发展平台:深圳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的学习为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您定将在这里结交到学术和事业提升的良师益友。

  (六)法律硕士(J.M)招生专业、主讲教师及课程设置

  深圳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公共课

A1

邓小平理论

2

36

1

考试

必修课

A2

英语

4

72

1

考试

32学分

   

B1

法理学

3

54

1

考试

 

B2

刑法学

4

72

1

考试

 

B3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4

72

3

考试

 

B4

民商法学

4

72

2

考试

 

B5

刑事诉讼法学

2

36

2

考试

 

B6

经济法学

2

36

4

考试

 

B7

民事诉讼法学

2

36

2

考试

 

B8

国际法学(双语)

2

36

3

考试

 

B9

宪法

2

36

2

考试

 

B10

中国法制史

2

36

3

考试

 

推荐选修课

C1

宪法学

2

36

1

考试

推荐选修课13学分

C2

国际私法学

2

36

3

考试

C3

国际经济法学

2

36

4

考试

C4

中国法制史或外国法制史

2

36

1

考试

C5

知识产权法

2

36

1

考试

C6

商法

3

36

1

考试

C7

法律职业伦理

2

36

4

考试

 

D1

法律英语(英语)

2

36

2

考试

任意自选课8学分

D2

仲裁法专题(双语)

2

36

5

考查

D3

WTO法律制度(双语)

2

36

4

考查

D4

国际经济争端解决(双语)

2

36

4

考查

D5

涉外民事管辖权研究

2

36

5

考查

D6

香港法的理论与实践

2

36

2

考试

 

D7

国际投资法专题(双语)

2

36

4

考查

 

D8

合同法

2

36

5

考查

 

D9

公司法

2

36

5

考查

 

D10

保险法

2

36

4

考查

 

D1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

36

2

考试

 

D12

证据学

2

36

2

考试

 

D13

司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

2

36

3

考试

 

D14

犯罪心理学专题

2

36

4

考查

社会实践和实习

E1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2

 

2345

 

实践必修

E2

谈判与客户管理

2

 

3456

 

12学分

E3

法律文书

3

 

 

 

 

E4

法学热点问题专题讲座

2

 

123

 

 

E5

法律实务系列专题讲座

2

 

23456

 

 

E6

法庭科学实验

2

 

23456

 

 

E7

庭审观摩和笔录

2

 

23456

 

 

E8

法律诊所课程

2

 

 

 

 

E9

法律援助活动

2

 

 

 

 

E10

模拟法庭

2

 

 

 

 

E11

专业实习

3

 

56

 

 

F1

开题

2

 

5

 

学位论文

10学分 

 

F2

调研

2

 

 

 

 

F3

文献分析

2

 

 

 

F4

研究与撰写指导

2

 

56

 

 

F5

答辩

2

 

6

 

  (七)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考生请于2008年7月1-15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准确信息,并牢记网报编号(广东省报名网址:xwb.gdhed.edu.cn)。

  2、网上报名后,在广东省学位办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7月18——22日)并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深圳大学现场确认点以银行缴款凭证换领可供报销的缴款收据,现场摄像、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咨询网址同上。(xwb.gdhed.edu.cn)。

  (八)资格审查

  初试成绩达到深圳大学录取分数线要求考生,将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深圳大学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深圳大学法学院咨询电话: 0755 26535056 仲老师

  深圳大学研究生部咨询电话:0755 26534074 刘老师

  备注:

  1、以上各专业学位攻读硕士学位学位论文指导与答辩收费8000元,修满规定学分进入学位申请阶段前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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